关于申报2013年校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 项目的通知 各系(部、中心): 根据《关于启动实施“本科教学工程”“专业综合改革试点”项目工作的通知》(教高司函[2011]226号)文件精神,为进一步推进专业建设,深化教学改革,提高教育质量,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遴选一批专业进行综合改革试点。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改革和建设目标 专业是高校人才培养的载体,是高校推进教育教学改革、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立足点,其建设水平和绩效决定着高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和特色。通过实施“专业综合改革试点”项目,发挥系(部、中心)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,推进培养模式、教学团队、课程教材、教学方式、教学管理等专业发展重要环节的综合改革,形成一批教育观念先进、改革成效显著、特色鲜明的专业点,促进人才培养水平的整体提升。
发表时间:2013年05月03日 17:32 来源:湖南女子学院 【字体:大 中 小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