湘女院通字[2015]7号 关于开展2015年教师讲课比赛的通知 各部门、各单位: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教学改革,鼓励和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学研究,苦练基本功,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,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,学校决定开展教师讲课比赛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比赛时间 本次比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。初赛时间为4月20日—5月8日(第7—9周),决赛时间为5月中下旬。 二、参赛对象 全体教师均可报名参赛。 三、组织工作 由教务处牵头,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、工会联合组织全校比赛活动,系(部、中心)负责本部门比赛活动的组织评比等工作。 四、比赛方式 每位参赛教师讲课一节,学校和系(部、中心)两级评委根据课堂教学中的教学态度、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、教学效果、教书育人及教案等方面进行定性与定量评价,给出相应分值。 初赛:由各系(部、中心)组织进行,要求本学期所有有教学任务的教师参加,采取随堂听课评课方式,评选出优胜者,按参赛教师人数的10%推荐参加学校决赛。要求各系(部、中心)将初赛的计划和具体安排于4月17日前报教务处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、工会,以便抽查听课和督导检查;初赛情况总结(含比赛结果)于5月8日前报教务处,以便组织决赛。 决赛: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进行,采取集中听课评课方式,评选出优胜者。并要求参赛教师所在系(部、中心)负责人、教研室主任及同行教师参加听课。 五、评奖办法 比赛将设一等奖2名,二等奖4名,三等奖8名。 全校设优秀组织奖3个,奖励此次讲课比赛组织得最好的3个系(部、中心)。 讲课比赛是学校教学工作中的一项重大活动,请各系(部、中心)高度重视,积极动员,认真做好参赛教师选拔推荐工作和其他教师参加预、决赛现场听课的组织工作。 湖南女子学院 2015年4月9日 主题词:开展 讲课比赛 2015年 湖南女子学院教务处 2015年4月9日印发 (共印65份)